土地改革时共没收地主多余房屋1.2万间,贫雇农分得0.66万间,中农分得606间,余作公用;耕牛616头,其中贫雇农分得521头,中农分得38头;农具10.85万件,其中贫雇农分得9.42万件,中农分得0.92万件;此外,还有一些粮食、家具等,相应地改善了贫苦农民的生活,为发展生产创造了条件。
一些中农说:“你们先走,我们看看再说。”一些富户讽刺地说:“一伙穷光蛋还想办社哩,没有见过鸡毛能上天!” ……社员齐心协力,苦干一年,生产发展了,产量提高了,收入增加了,生活得到改善。组织起来的优越性显示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