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一:1945年4月25日,中国派出以外交部部长为首席代表的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制宪会议。董必武代表中国共产党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
信息二:新中国成立以后的20多年,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长期被台湾当局所窃据。在中国政府和世界上许多支持正义的国家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联合国大会于1971年10月25日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和一切权利。信息三:第7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2019至2021年联合国常规预算(即会费)和维和预算经费分摊比例决议。根据该决议,中国在联合国的会费分摊比例由之前的7.92%升至12.01%,首次成为联合国会费第二大出资国。在联合国维和预算经费中,中国的分摊比例由之前的10.24%上升至15.22%,仅次于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