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特点都有一定的风格和手法,为匠师们所遵守,为人民所承认,我们可以叫它做中国建筑的“文法”。建筑和语言文字一样,一个民族总是创造出他们世世代代所喜爱,因而沿用的惯例,成了法式。在西方,希腊、罗马体系创造了它们的“五种典范”,成为它们建筑的方式。中国建筑怎样砍割并组织木材成为梁架,成为斗拱,成为一“间”,成为个别建筑物的框架,怎样用举架的公式求得屋顶的曲面和曲线轮廓;怎样结束瓦顶;这都是我们建筑上两三千年沿用并发展下来的惯例法式。无论每种具体的实物怎样地千变万化,它们都遵循着那些法式。构件与构件之间,构件和它们的加工处理装饰,个别建筑物和个别建筑物之间,都有一定的处理方法和相互关系,所以我们说它是一种建筑上的“文法”。至如梁、柱、枋、檩、门、窗、正房、厢房等等。那就是我们建筑上的“词汇”,是构成一座或一组建筑的不可少的构件和因素。
这种“文法”有一定的拘束性,但同时也有极大的运用的灵活性,能有多样性的表现。也如同做文章一样,在文法的拘束性之下,仍可以有许多体裁,有多样性的创作,如文章之有诗、词、歌、赋、论著、散文、小说,等等。建筑的“文章”也可因不同的命题,有“大文章”或“小品”。大文章如宫殿、庙宇等等;小品如山亭、水榭、一轩、一楼。文字上有一面横额,一副对子,纯粹作点缀装饰用的。建筑也有类似的东西,如在路的尽头的一座影壁,或横跨街中心的几座牌楼等等。它们之所以都是中国建筑,具有共同的中国建筑的特性和特色,就是因为它们都用中国建筑的“词汇”,遵循着中国建筑的“文法”所组织起来的。运用这“文法”的规则,为了不同的需要,可以用极不相同的“词汇”构成极不相同的体形,表达极不相同的情感,解决极不相同的问题,创造极不相同的类型。
这种“词汇”和“文法”到底是什么呢?归根说来,它们是从世世代代的劳动人民在长期建筑活动的实践中所累积的经验中提炼出来的,经过千百年的考验,而普遍地受到承认而遵守的规则和惯例。它是智慧的结晶,是劳动和创造成果的总结。它不是一人一时的创作,它是整个民族和地方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下的产物。
(选自梁思成《中国建筑的特征》,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