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价值之大小,归根到底取决于它能够满足时代需要的程度。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文化也是如此。今天,我们只能立足于当代中国去甄别并择取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摒弃那些不能与时俱进的消极成分。这应该成为衡量一切文化遗产的基本坐标。偏离了它,我们就有可能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淖,要么“食古不化”,要么“喝祖骂宗”。对传统文化采取原教旨主义态度,也是不符合历史辩证法的。这种复古读经的做法,抹杀了当代人类生存方式的新特点,难以适应新的文化需要。同时,对于历史上的中国,我们更不能采取虚无主义态度。但也应看到,今天的中国毕竟是经历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经历了社会主义历史实践的重构,经历了近四十年改革开放的激荡,经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不可能在本来意义上被复制和再现。
中国传统文化只有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适应时代发展,从而显示出它的当代价值。传统文化如何才能“活”起来,活在当代人的观念和生活实践中,而不是仅仅存在于典籍、文物古董和博物馆中?传统文化只有在不断回应时代的挑战、质询和诉求中才能真正得以弘扬光大。所以,它只能“活”在不断的损益中,这恰恰是一种文化的常态。不然的话,传统文化就有可能沦为现代新儒家所焦虑的“木乃伊”或死古董。传统文化只有通过创造和创新,才能实现有活力的传承。
对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我们应采取“神似”而非“形似”的态度。譬如中国传统社会提倡的“二十四孝”,今天的人们既不可能也不应该拘泥于模仿它所描述的具体情形,而是借鉴和继承“二十四孝”所体现出来的孝道精神。不然的话,就难免走向“愚忠愚孝”之类的愚昧。冯友兰当年所提出的“抽象继承法”,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包含着这层用心的。道德的具体表征会随着不同民族、不同时代而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具体形态;但道德之为道德的那个“理”,却能纵贯古今中外、超越时空限囿。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能够为当代中国人重新发现文化上的自我提供内在依据。在现代化的狂飙突进中,我们很容易在文化上陷入自我迷失,从而找不到“我是谁、我从何而来、我又到何处去”的答案。不解决这个前提性问题,就无法真正回应“谁的现代化”“为谁的现代化”之类的根本性问题。重新找回现代人的自己,重建现代人的自我,就不能不进行一番文化上的“寻根”,重新接续我们同传统文化之间脐带般的关系。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缓解人与自然的紧张、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能够提供启迪。当代人类社会正面临着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这意味着人类必须调整自身同自然的关系。在工业文明中,人类对自然的占有,乃是引发生态失衡和环境危机、使人类生存陷入困境的深刻文化原因。它所孕育的现代技术取代了古典技术。古典技术所体现的基本理念是“天人合一”,而现代技术所体现的基本理念则是“以人克天”。摆脱现代技术带来的危机,唯一可能的出路,从文化上说,在于恢复技术的古典品格,即“天人合一”的智慧。正是在这个方面,中国传统文化理念显示出它的积极意义。
(何中华《在创造创新中彰显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