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该决定的通过( )
①是依据现实需要作出的法律调整,具有法律效力
②贯彻了民主立法的理念,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③表明生物安全问题受到重视,解除了生物安全隐患
④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有利于保护人民生命健康
- A、①②
- B、①④
- C、②③
-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