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玄宗即位后社会弊病遍野,决心改革。开元二年(714)六、七月间,玄宗解除了诸王的兵权。玄宗规定出为刺史的诸王,“令到官但领大纲,自余州务,皆委上佐主之。”还规定“宗王以下每季二人入朝,周而复始”,使诸王不能同时留居京城。开元三年(715),玄宗明确宣布:“官不滥升,才不虚授,惟名与器,不可以假人。”经过一番整顿,“大革其滥,十去其九”,并重用了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为宰弼,协助治理国事。开元二年(714),在文水东北开甘泉渠、荡沙渠、灵长渠,引文谷水溉田数千顷。开元四年(716) 河修渠河塘、孤山陂,溉田三千顷。开元中,彭山开通济大堰一,小堰十,溉田一千六百顷。为了把人力更好地集中到农业生产中去,开元二年下诏:“天下毋得更采珠玉、织锦等物。”对于违令者处以杖罚。为了禁止社会上的奢靡之风,他还把乘舆服御、金银器物销毁,并把珠玉、锦绣焚于殿前,规定后妃以下不得服用珠玉锦绣。唐人郑棨说:“开元初,上励精理道,铲革讹弊,不六七年,天下大治,河清海晏,物殷俗阜。”
——白寿彝《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