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要坚持依法推进、协调推进、务实推进、平等推进和合力推进。“依法推进”意味着不搞“运动式”“突击式”,而是注重长期可持续的效果;“协调推进”要求将各项人权作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使各种权利之间相互协调;“务实推进”,就是要“把人权的普遍原则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平等推进”是要“保障每个人都能平等享有各项人权”;“合力推进”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
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充分保障各类特定群体权利;深入开展人权教育;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