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唐季五代以来,各路军阀自行募兵,“军旅之士,各知其将,而不识天子之惠。”北宋开国,宋太祖“选强壮卒,定为兵样,分送诸道。其后又以木梃为高下之等,给散诸州军,委长吏(指知州、通判)、都监等召募、教习,俟其精练,即送都下。”在平定江南过程中,宋太祖陆续释放各国军中被强征入伍的百姓,士兵入伍以本人“情愿”为原则。五代时因重金滥赏换取士兵效忠加速了募兵、养兵费用的无度飞涨,宋太祖则对士兵正当要求给予极大关注,并创立了廪禄制度,其中军俸根据资历和战功进行必要升降,如此在鼓舞士气的同时,又大大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为解决士兵出路,宋太祖还设置剩员制度。还规定,地方部队的精锐被抽调至京师充禁军,“老”、“病”及无家可归者归入剩员,主要从事官府、寺院、仓库等值班及洒扫杂务,其余既非“壮勇”,又不“老病”者则编入厢军。
——改编自范学辉《变法与变意:宋太祖募兵制度改革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