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此外,我国宪法还对国家根本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材料二:我国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写明本法“以宪法为依据”。2013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依法废止与我国宪法精神相违背的劳动教养制度。
材料三: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结合上述三则材料,说明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