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周初分封以后,周朝将国家分为一系列政治单元,包括王畿和被分封的各诸侯国。在每个单元中,又有国与野之别。被封者率本族族人到达封地后,要建立一个名为“城”的军事据点(后来通常成为封国的都城),逐渐由点向面扩展,完成对封地的控制,这种城(包括其近郊)也被称为“国”,“国”以外的广大田土则称作“野”。国、野的居民分别称为国人、野人。国人是以周部族为主体的统治部族成员,其上层即贵族。占国人大多数的下层成员皆属于平民,他们被置于宗法制控制之下,有自己的职业并承担军赋和当兵作战的义务。遇有“国危”“国迁”和“立君”等重大问题,国君要征询国人的意见。野人是被征服地区的传统居民,包括殷商等古老部族的后裔、周边民族成员及流亡人口等,他们原有的社会组织得到了保留,在贵族统治下虽受到较强的人身束缚,但身份不同于奴隶。作为井田制下的农业劳动者,野人以助耕公田的方式为国家负担劳役。从春秋时期开始,国野制出现破坏迹象,国人和野人逐渐合二为一,成为专制政权下的编户齐民。
——据赵世超《周代国野制度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