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早在先秦前,我国就有了社会保障思想。商朝建立初期,实施了许多爱民、利民的举措;周武王时期,大力提倡爱民、保民主张,西周王朝还实施了慈幼、养老、赈穷、恤贫、宽疾、安富等六项爱民政策。孔子在《礼记》指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主张为政以德,建议君主爱护臣民,体贴民众。墨子提出“爱人者,必为人爱,恶人者,必为人恶——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
——摘编自郭亚雄《中国古代社会保障思想及其行为研究》
材料二 宋元时期,国家曾对瘟疫的救疗采取较为积极的政策,不过到了清代,国家政策逐渐转向消极,江南地区大多数明初建成的惠民药局多废而不用。面对瘟疫,更多的是地方父母官采取设局延医诊治、制送药丸、掩埋尸体、隔离病人、加强卫生管理等疾疫救疗措施。而以乡贤为主导的地方绅富集团和民间社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则更为积极主动的进行瘟疫救治,除了临时性的瘟疫救疗,社会还常常举办一些经常性的救疗活动。嘉道以后,江南日常救疗设施数量激增,并由纯粹的慈善机构逐步向经常、普遍的以诊治疫病为主要目的的设施演进。在西方思潮的影响下,当时人还丰富与发展了“卫生”一词的含义。
——摘编自余新忠《清代江南疫病救疗事业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