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耶律德光重视农业生产,留意积累治国经验。特别是得燕云十六州后,他更重视发展农业生产。不以游幸妨农时,禁止扈从扰民和行军践踏禾稼。不但保护十六州地区的农业生产,也在适宜于耕种的草原地区发展农业。会同二年(939),以乌古部水草肥美,诏北、南院徙三万猎户居之。三年,赐于谐里河、胪朐河近地为农田,使契丹人也能从事农业生产。又诏有司教民播种纺绩,发展契丹社会的手工业。
他关注社会稳定,整顿赋役制度,惩治不法官僚。思奴古多里、乙室部大王和南王府二刺史等都曾因盗窃官物、摊派赋调不均和贪蠹而受到惩罚。为减轻部民负担,罢北、南二府民上供及宰相、节度诸赋役非旧制者。他也能借鉴中原统治者的治国经验,吸收中原封建礼仪制度和思想观念。
会同三年,至燕,行入阁礼,在礼仪制度上吸收汉制;除姊亡妹续之法,以法令方式改变契丹社会的婚姻旧俗;诏契丹人授汉官者从汉仪,听与汉人婚姻,不但为契丹人与汉人间的相互影响和学习创造了条件,而且为南面官制的发展增添了新的内容。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