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崩,显祖居谅暗① , 乙浑专擅朝命,谋危社稷。太后诛之,引允禁中,参决大政。允曰:“臣闻经纶大业,必以教养为先。请制郡国庠序②。立博士取博关经典、世履忠清、堪为人师者,学生取郡中清望、人行修谨、堪循名教者。”显祖从之。郡国立学,自此始也。
允秋月巡境问民疾苦至邵县见邵公庙废毁不立, 乃曰:“邵公之德,阙而不礼,为善者何望。”乃表闻修葺之。劝民学业,风化颇行。后正光中,中散大夫、中书舍人河内常景追思允,帅郡中故老,为允立祠于野王之南,树碑纪德焉。
【注释】①谅暗:指帝王居丧时所住的房子。②庠序:学校。
(选自《魏书·高允》,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