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李庄简公①家书
[南宋〕陆游
李丈②参政罢政归乡里时,某③年二十矣。时时来访先君,剧④谈终日,每言秦氏必日咸阳⑤愤切慨慷形于色辞。一日平旦来,共饭,谓先君曰:“闻赵相⑥过岭,悲忧出涕。仆不然,谪命下,青鞋布袜行矣。岂能作儿女态耶?”方言此时,目如炬,声如钟,其英伟刚毅之气,使人兴起。
后四十年,偶读公家书,虽徙海表⑦ , 气不少衰。丁宁训戒之语,皆足垂范百世,犹想见其青鞋布袜时也。
淳熙戊申五月己未,笠泽陆某题。
(选自《渭南文集》)
【注释】①李庄简公:即李光,抗金领袖之一。宋高宗时官至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因坚持抗金和反对秦桧“盗弄国权,怀奸误国”而罢官。后道秦桧党羽陷害,远贬琼州。死后,赐谥庄简。②丈:对长辈的尊称。李丈,指李光。③某:自称的谦辞。下面的“仆”也是自称的谦辞。④剧:激烈,热烈。⑤咸阳:此处用来影射秦桧。⑥赵相:赵鼎,宋高宗时两度为相。因反对秦桧和议,被贬崖县。⑦海表:指海南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