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从首批提出生态省建设,到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再到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省发展与保护并重,既一丝不苟守护生态“红线”, 更想方设法激活生态“红利”,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福建省的生态文明建设呈现系统性、制度化、常态化的格局,在利益协调上强调共享与多赢,在监督机制上抓住“关键少数”。 福建每年由省委书记和省长与各地党政“一把手” 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强化“党政同责”。 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未来五年,福建省生态环境质量要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率先建成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材料二:2016年11月4日,全球气候协议《巴黎协定》正式生效,标志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既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科技竞争的战略选择,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2016年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指导生态环保领域的战略安排,是实现生态文明领域改革、补齐全面小康环境短板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