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云南人。成祖欲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六月命和及其侪①通使西洋。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多赍②金币。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广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苏州刘家河泛海至福建,复自福建五虎门扬帆,首达占城③ , 以次遍历诸番国,宣天子诏。五年九月,和等还,诸国使者随和朝见。帝大悦,爵赏有差。十年复命和等往使,至苏门答剌。十四年冬,满剌加等十九国遣使朝贡。
和经事三朝,先后七奉使,所历凡三十余国。自宣德以还,远方时有至者。自和后,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称和以夸外番,故俗传三保太监下西洋,为明初盛事云。
(节选自《明史:郑和传》》
【注释】侪(chái):同辈。②赍:携带。③占城:仿越南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