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丕,世祖擢拜羽林中郎,从驾临江,赐爵兴平子。显祖即位,累迁侍中,丞相乙浑谋反,丕以奏闻,诏丕帅元贺、牛益得收浑,诛之,迁尚书令,改封东阳公。
高祖时,封东阳王,拜侍中、司徒公。时有诸疑事三百余条,敕丕制决,率皆平允。丕子超生,车驾亲幸其第,特加赏赐。以执心不二,诏赐丕入八议,传示子孙,犯至百,听责数恕之,寻迁太尉、录尚书事,丕声气高朗,博记国事,飨宴之际,恒居坐端,必抗音大言,叙列既往成败。帝、后敬纳焉。
高祖、文明太后引见公卿于皇信堂,太后曰:“今京师旱俭,欲听饥贫之人出关逐食。如欲给过所,恐稽延时日,不救灾窘;若任其外出,复虑奸良难辨,卿等可议其所宜。”丕议诸曹下大夫以上人各二吏别掌给过所州亦然不过三日之给之便讫有何难也高祖从之,四日而讫。丕请立东宫,诏曰:“年尚幼动小,有何急之?”丕曰:“臣年在西夕,思观盛礼,于臣实急。”不许,后例降王爵,封平阳郡公。求致仕, 诏不许。
帝又将北巡,丕迁太博、录尚书事。频表固让,诏断表启,就家拜授。及车驾发代,丕留守,诏曰:“中原始构。须朕营视,在代之事,一委太傅。”赐上所乘车马,往来府省,丕雅爱本风,不达新式,至于变俗迁洛,改官制服,禁绝旧言,皆所不愿。高知其如此,亦不逼之,但诱示大理,令其不生同异。
高祖崩,丕自并州来赴,世宗引见之。以丕旧老,礼有加焉。寻敕留洛阳。后宴于华林都亭,特令二子扶侍坐起。丕仕历六世,垂七十年,位极公铺,景明四年薨,年八十二。诏赠左光禄大夫、冀州刺史,谥曰平。
(节选自(魏书•元丕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