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唐朝重视医疗制度的建设和改革,因革汉、北齐、隋之制而损益之。唐代在中央设立了各级医疗机构;在地方也设立了一定数额的医学人员,包括医博士、助教以及医学生等。配合这些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设置,唐代针对医疗事物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性规定,最集中的体现是唐令中有专门的医疾令,对医者行医诊治也颁布了严厉的医药律令。武则天当政时重视医学,曾诏令御医张文仲“集当时名医共撰疗风气诸方”,共得“四时常服及轻重大小诸方十八首表上之”。唐玄宗时期更颂布“博学多才道术医药举人诏”,并亲制开元《广济方》颂示天下,以体恤民疾,以预防或治疗流行病。
一一摘编自程锦《唐代医疗制度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