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勉埋金
天宝中① , 有一书生旅②次宋州。时李公年少,贫苦,与此书生同店。而不旬日,书生疾作③ , 遂至不救,临绝,语公曰:“某④家住洪州,将于北都求官,于此得疾且死,其命也。”因出囊金百两遗勉,曰:“某之仆使,无知有此,汝为我毕死事⑤ , 余金奉⑥之。”勉许为办事。及礼毕,置金于墓中,而同葬焉。后数年,勉尉开封。书生兄弟赍⑦洪州牒⑧来,而累⑨路寻生行止,至宋州,知李为主丧事,专诣开封,诘金之所。勉请假至墓所,出金付焉。
(选自《尚书谈录》)
【注】①天宝:唐玄宗时期的年号。②旅:寄旅,客居。③作:发作。④某:我。⑤毕死事:处理后事。⑥奉:送。⑦赍(jī):携带。⑧牒:证件。⑨累路: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