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之举事必因时,时不可必成,其人事则不旷① . 成亦可,不成亦可,以其所能托其所不能, 若舟之与车。
鲍叔、管仲、召忽,三人相善,欲相与定齐国, 以公子纠为必立。召忽曰:“吾三人者于齐国也,譬之若鼎之有足,去一焉则不成。且小白②则必不立矣,不若三人佐公子纠也。”管子曰:“不可。夫国人恶公子纠之母,以及公子纠;公子小白无母,而国人怜之。事未可知,不若令一人事公子小白。夫有齐国,必此二公子也。”故令鲍叔傅公子小白,管子、召忽居公子纠所。外物则固难必;虽然,管子之虑近之矣。若是而犹不全也,其天邪!人事则尽之矣。
晋文公欲合诸侯,咎犯曰:“不可。天下未知君之义也。”公曰:“何若?”咎犯曰:“天子避子带之难③ , 出居于郑,君奚不纳之,以定大义,且以树誉。”文公曰:“吾其能乎?”咎犯曰:“事若能成,继文之业,定武之功,辟土安疆,于此乎在矣;事若不成,补周室之阙,勤天子之难,成教垂名,于此乎在矣。君其勿疑!”文公听之,遂与草中之戎、骊土之翟,定天子于成周。于是天子赐之南阳之地,遂霸诸侯。举事义且利,以立大功,文公可谓智矣。此咎犯之谋也。出亡十七年,反国四年而霸,其听皆如咎犯者邪?
管子佐齐桓公举事,齐之东鄙人有常致苦者。管子死,易牙用,国之人常致不苦,不知致苦。卒为齐国良工, 泽及子孙。
(取材于《吕氏春秋》)
【注释】①旷:荒废,耽误。 ②小白:即齐桓公,公子纠同父异母弟弟。 ③子带之难:周襄王的同父异母弟弟子带联合外族攻周,致使周襄王流亡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