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王安石变法态度坚决,与神宗力图富强的愿望相契合。王安石吸取庆历新政的教训,认为为政治国重在立法,改变时弊尤要“立善法”,法度立而道术明,上下各安其位。“有司议罪,唯当守法”。如果断案不依法律,人们就会手足无措。在王安石看来,人才与法度紧密联系,“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虽然王变石变法没有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但“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
——摘编自胡昊宇《论王安石的行政法制思想》等
材料二 南宋儒学家多斥责王安石新学为异端邪说,认为它“于学不正”“杂糅佛道”,强调废祖宗法令“遂致邻敌外衡”“中原陷没”“皇舆僻寄于东吴”。而陆九渊作《荆国王文公祠堂记》予以回应,称:“公以盖世之英,绝俗之操,山川炳灵,殆不世有”“指陈时事,剖析弊端,枝叶抉竦,往往切当”“扫俗学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公之志也”。陆九渊的文章并未涉及北宋灭亡的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并没有把宋亡归咎于王安石变法。
——摘编自李华瑞、水潞《南宋理学家对王安石新学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