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本在冀州之南,河阳之北。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惩山北之塞,出入之迂也。聚室而谋曰:“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杂然相许。其妻献疑曰:“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且焉置土石?”杂曰:“投诸渤海之尾,隐土之北。”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寒暑易节,始一反焉。
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甚矣,汝之不惠。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何?”北山愚公长息曰:“汝心之固,固不可彻,曾不若孀妻弱子。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河曲智叟亡以应。
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帝感其诚,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一厝朔东,一厝雍南。自此,冀之南,汉之阴,无陇断焉。
(《列子》)
(乙)昔有二翁,同邑而居。甲翁之妻子去乡,惟叟一人而已。一日,叟携酒至乙翁第① , 二人对酌,不亦乐乎!乙翁曰:“向吾远游冀、雍② , 但未尝登泰山,君有意同行乎?”甲翁曰:“是山余亦未登,然老矣,恐力不胜。”乙翁曰:“差矣,汝之言!曩③者愚公年且九十而移山今吾辈方逾六旬何老之有!”甲翁曰:“甚善!”翌日,二叟偕往,越钱塘,绝长江,而至泰阴。夜宿,凌晨上山。乙翁欲扶之,甲翁曰:“吾力尚可,无需相扶。”自日出至薄暮,已至半山矣。
(注)①第:房屋、宅子、家。②冀、雍:古代州名,在今山西、陕西、甘肃一带。③囊(nǎng):以往、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