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二战期间德国大事纪
时间 | 主要事件 |
1935年 | 《日耳曼血统与荣誉保护法》规定:禁止雅利安人与犹太人之间通婚。 |
1937年 | 德国开始推动更大规模的犹太人财产雅利安化运动。 |
1938年 | 德国创办“犹太人移民处境中央办公室”,管理与被迫迁出的20万奥地利犹太人相关的行政和经济行为。 |
1942-1944年 | 德国人共开设了六个灭绝营——奥斯维辛、贝尔泽克、切尔姆诺、马伊达内克、索比堡和特雷布林卡,其夺走了300万犹太人的生命。 |
——摘编自[美]戴维·M·克罗《大屠杀——根源、历史与余波》
材料二 1938年7月6日至15日在法国召开犹太难民问题会议——“埃维昂会议”。美国当时接受德奥难民的年限是27370人(仅适用于犹太人)。英国及它的巴勒斯坦委任当局相继严格了移民审批手续。芬兰内阁在8月13日的秘密会议上作出决定,今后犹太人的签证手续不仅要经过芬兰外交部的批准,而且要经过德国外交部的批准。这就等于上了双保险,使奥地利犹太人无法取得鉴证,而且拒绝的道理很冠冕堂皇……
——摘编自[德]克劳斯·费舍尔《德国反犹史》等
材料三 1948年,犹太人国家以色列建立。1951年通过法令设立了“大屠杀纪念日”。并对世界各国冒生命危险拯救犹太人的正义人士进行表彰。战后经过长期艰难谈判,以犹太人受纳粹迫害为由从联邦德国(西德)那里获得34亿多马克的赔偿。犹太人还展开了对纳粹战犯的追捕行动,一旦发现任何对犹太人犯有罪行的纳粹,以色列就会派特工人员甚至军队将其捕获,带到以色列进行审判。
——摘编自徐新《犹太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