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一,“军功者各以率(标准)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藉(列入家族谱牒)”;三,“明尊卓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按等级分享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四,“有军功者显蒙,无军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荣耀)”。这四条法令对秦国的历史可以说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
——朱绍侯《商鞅变法与秦国早期军功爵制》
材料二:魏初风俗至陋,……迁都之后,于革易旧俗,亦可谓雷厉风行。……民族根柢,莫如语言,语言消灭,未有不同化于他族者。孝文以仰慕中国文化之故,至欲自举其语言而消灭之,其改革之心,可谓勇矣。其于制度,亦多所厘定。
——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
材料三:北魏在中原建立以后,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即如何处理这一广大地区的民族关系,其中包含如何对待汉族的先进生产方式、汉族的文化问题。是继续保存拓跋氏旧的社会制度和旧有的文化习惯,还是摒弃旧俗,接受先进的文化,在新的历史环境中获得新生,北魏的统治者必须作出抉择。
——白寿彝《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