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二:为了赶工期,某建筑工地在深夜施工,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休息,多次遭到举报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经过立案调查,该市城管局对负责施工的公司开出了两万元的罚单。但该公司拒不执行。几天后,市环保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作出了强制执行的决定。该公司在法律的强大威力下,不仅按期交了罚款,并且作出了不扰民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