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下册
材料二:新中国成立以来重大外交成就年表
时间 | 重大外交成就 |
1949年 | 与苏联、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10个社会主义国家建交 |
1953年 | 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1955年 | ① |
1956年-1962年 | 与埃及、柬埔寨、阿尔及利亚等亚非国家建交 |
1971年 | ② |
1972年 | 尼克松访华、中日建交 |
1972年 | 与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18个国家建交 |
1979年 | ③ |
2003年 | 中国赴刚果(金)利比亚维和 |
2014年 | 北京举行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
2019年 | 召开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
材料三: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材料四:从1997年到2016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由1.37万亿港元增至2.49万亿港元,特区政府的财政储备由4575亿港元增至9083亿港元。香港已连续23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营商环境和竞争力长期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