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
②大合众国大臣遇有要事,不论何时应准到北京暂居
③……开通商口岸以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浙江省杭州府立为通商口岸
④……准将香港一岛……长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