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维权]
法律链接:《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四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