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宣言、公约 | 参与国 | 内容 |
1970 | 《蒙德维的亚海洋法宣言》 | 智利、乌拉圭等拉美9国 | 宣布沿海国有权确定其领海主权和管辖权的范围;把签署国的领海或专属管辖区扩大为200海里 |
1972 | 《圣多明各宣言》 | 拉美15国 | 主张领海和承袭海的总宽度可达200海里 |
1982 | 《联合国海洋公约》 | 119国签署(美英等国拒签) | 一国可对距其海岸线200海里(约370公里)的海域拥有经济专属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