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修订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明确指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材料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进行了重新界定和列举,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八项过渡性教育矫治措施,对严重不良行为情节恶劣或者拒不配合、接受教育矫治的未成年人,规定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