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42年元旦,26国在华盛顿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签字国保证运用自己全部军事和经济资源,反对德、意、日轴心国及其附庸;保证互相合作,不单独同敌人缔结停战协定或和约。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
材料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宗旨第一项是: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摘自义务教育教科书九年级下册《世界历史》
材料三:《联合国宪章》规定: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
——摘自普通高中教科书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