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弹幕功能发展初期,青少年是其发展与应用的主力军,他们拥有更高的接受度和创新能力,能带动新的功能与技术更快走向市场,弹幕在这类群体的推动下能快速郁勃于网络也不足为奇。弹幕作为视频观看中的一种评论功能,它的出现不仅能使用户在视频观看中实时浏览评论和发送评论,根本性的变革在于它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对话工具。参与对话的主体不再是以往的一对一的模式,而是以所看的视频为原始材料,弹幕为技术工具,形成了以观看视频并打开弹幕的人群为潜在沟通群体的多对多的全新对话空间。与以往社交平台中的沟通不同,弹幕只出现于视频播放中,因此各类秩序规范的约束会相对困难,受众更加倾向于在这样的环境中完成自我表达,他们之间交流也更加顺畅,从而倒逼传播者与创作者不断提高制作水准。
互联网迅速发展,使处于信息社会中的人们,逐渐在技术作用下变成了漂浮于汪洋中的孤岛。人具有社会性,有时需要在互动中找寻自我价值,需要与人沟通来获得满足感。“弹幕”的出现使观看视频这个相对私密的个人活动开始出现互动感。弹幕文本叙事风格大多以轻松搞笑幽默为主。弹幕作为视频中即时评论与互动的文本,体现了用户对主流文化的调侃,对主流价值观的颠覆与解构,弹幕使用的受众通过戏谑的话语传播,轻松搞笑的吐槽,不断对视频文本进行加工与重组,受众的集体价值与倾向在这样的二次创作中展现。
无论是有强烈现场感的直播互动弹幕,还是情感化的、占满屏幕的视频弹幕,都会给人强烈的仪式参与感,这种“虚拟在场”的情感共鸣,使得参与弹幕发送和浏览的受众都产生了由互动带来的狂欢。与其他社交媒体中的观点表达不同,弹幕的属性更自由与开放,不按照时间顺序机械的排列,更像是广场中随意的发言,同时又借由科技的作用保存于视频的某一个时段,消除了时空中的距离感,拉近了视频观看中互动的受众。同时在弹幕中,没有在公共空间中极具话语权和影响力的KOL (关键意见领袖)存在引导观点,使得文本更加贴近于受众自身的情感状态,受众在此刻具有身份隐匿的平等感,通过或讽刺或调侃的话语,不断进行文本与情感的互动,在这一过程中参与其中的受众都得到了情绪的释放,达到了狂欢的作用。
(摘编自白怡雯《从受众视角分析弹幕兴起的原因》)
材料二:
弹幕里充满了各式各样有趣的灵魂。在B站重温四大名著,无异于加入了一场集体怀旧。这令我们不难想起席勒的著名论断:“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是完整的人。”那么,弹幕的游戏性与趣味性,对于其追随者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真的可以带来更美好的人生状态吗?
必须承认,弹幕文字游戏的创造门槛与理解成本都极低。时至今日,弹幕的飞翔,也不能摆脱这一噩梦。鉴于弹幕运动速度飞快,且面向最广大的受众,所以必须令人“秒懂”,否则将坠落于语言之海。秒懂的前提,是对庸常的臣服,这不仅是指对于媒体流行语的追随,更指向一种“自诩快乐的末人心态”。自嘲或嘲讽,均跳不出金箍棒画下的“安全圈”,保持在尚不触及本质的限度内。弹幕语言游戏,是从云端抛来的断断续续的经验碎片,其将四大名著融化降解,转变成一种轻型的、实用的人生法则。一句句俏皮话,将潜意识外化为文字趣味,就这样,弹幕暴露着人们“多快好省”的幽默感。
在热衷弹幕的人看来,弹幕具备野蛮生长的创发力。与口头表演一样,弹幕业已创造出了许多“套话”与流行语。比如缩略语就正是近年常见的网络用语类型,以极其经济的拼音缩写,提高了沟通的效率,召唤出固定的、集体性的反应模式,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语言的“失焦”。格套无可厚非,但其中令人上瘾的传染力造成的传播效应,以及之于差异性表达的霸权地位,恐怕与解放创造力的初衷恰好相反。
弹幕的趣味不仅是套路化的,也是相对的。区别于规范化的文学读写,它本身就被加冕为“快乐与创造力的福地乐土”。对于“自发性”“自由度”的无限肯定,势必掩盖“自由”背后的体制——弹幕场域的游戏规则与反应方式——正在发挥的主导作用。这一规则并非由游戏者共同制定,而是由“趣味”的治理术生成,其操纵者乃是资本—平台—流量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再叠加超级技术,正在强势改变人们的生活环境,培养固定情境下的消费“习性”,进而重塑他们的文化趣味与生活方式。人们看不见“趣味”的后台,而只是将之视为人性自然,“趣味”的治理术也就顺畅无比了。在最为讽刺的意义上,不断制造继而满足人的欲望,不正是最“人道”的生财之道吗?
(摘编自李静《弹幕版四大名著:“趣味”的治理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