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此必不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