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学校开展的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小丽班级召开了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我能力”为主题的班会,通过对案例的剖析,对大家进行法治安全教育。
初中生小明和同学小亮正骑着自行车一同行进在上学的路上。突然,一辆轿车为躲避前方来车拐进自行车道,将小明撞倒在地。司机下车后发现被撞倒的是一名学生,便驾车而去。
这一事件发生后,路人看到小明伤势不重,就议论开了:
甲:“被车撞了,司机又跑了,伤势也不重,就自认倒霉吧!”
乙:“如果能够找到肇事司机,就把他痛打一顿。”
丙:“交警找到肇事司机后,应依法处罚。”
交警通过调查,找到了肇事司机。肇事司机私下找到小明的家人,提出和解。小明的家人同意由交警调解,双方协商解决。但在赔偿金额方面双方产生分歧,小明及家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将肇事司机告到法院。最终,肇事司机按法院判决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贵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