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呵护绿水青山,岳阳着力打造湖南绿色“增长极”
围绕“一江一湖”生态环境保护,中国共产党岳阳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决议》,强调依法从户从快打击破坏沿岸生态的行为。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破解了生态环境治理的诸多问题。
岳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岳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地意见》实行权责挂钩,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组建了东洞庭湖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院,市县两级法院在全市建成了13个司法保护基地,生态保护的法网越织越密。
《长江保护法》呵护母亲河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对促进长江经济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里程碑意义。长江流经湖南段全部位于岳阳境内,守护好一江碧水,岳阳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