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工业化的速度首先决定于重工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以发展重工业为大规模建设的重点。在“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下,就要求我们集中力量而不是分散力量去进行基本建设,要求我们以有限的资金和建设力量,首先保证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的基本建设,特别是确保那些对国家起决定作用的,能迅速增强国家工业基础与国防力量的主要工程的完成。我们必须在五年内基本上完成鞍钢等大工业基地的建设,并开始新的工业基地的建设,以此来发展我国的五金、燃料、机械、电力工业与国防工业,使1957年的工业生产比1952年提高一倍到一倍半。
——摘编自《中共中央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
材料二 1998—2000年私营、国有和外资工业企业的工业产值比较表
年份 | 私营企业 | 国有企业 | 外资企业 | |||
数值(亿元) | 比重 (%) | 数值(亿元) | 比重(%) | 数值(亿元) | 比重(%) | |
1998 | 2083 | 3.90 | 33621 | 62.90 | 17750 | 33.21 |
1999 | 3245 | 5.62 | 35571 | 61.57 | 18954 | 32.81 |
2000 | 5520 | 7.94 | 40554 | 58.32 | 23465 | 33.74 |
——摘编自陈勇勤《中国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