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928年6月以后,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发动“改订新约”运动,关税自主是此次运动的主要内容之一。鉴于形势,美国率先与南京国民政府签订了新的《中美关税条约》。随后,意大利、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西班牙、日本等国先后与中国达成新的关税条约。1928年12月7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海关进口税则》,打破了过去均一税则和值百抽五的固定税率,把进口货物分为7类,税率从7.5%—27.5%各不相同。到1936年,平均进口税率达31.2%,最高税率达80%。1927年关税收入为107089330海关金单位,1936年达到310667955海关金单位。政府还在提高进口税率的同时,降低出口税率。
——摘编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晚清民国卷》
材料二: 1930年6月17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霍利—斯穆特关税法案》。该法案提高了890种商品的进口税率,平均将进口税提高到占征税商品值的60%。结果1931年美国纳税进口商品的平均税率,比1914年高出41.5%。法案一经实施即有33个国家提出抗议,7个国家采取报复措施,到1931年底,参加抵制的国家达到25个。法国和意大利提高汽车的关税,印度提高布匹的关税。古巴、墨西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立法机构相应通过新的关税方案。到1931年底,欧洲各国进口税比1929年提高60%—100%。
——摘编自高德步 王珏著《世界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