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经营方式]
材料一:11世纪以后,欧洲农村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农奴可以取得劳役豁免权,不再为领主提供劳役,以此获得对自己劳动力的自由支配。还可以获得离开庄园、摆脱领主人身束缚的机会。
材料二:14世纪中叶以后,领主将土地出租给富裕农民。富裕农民通过各种方式集中土地后建立租地农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进行经营,并将产品推向市场。
[新的生产关系]
材料三:商人不仅向雇佣工人提供原料,而且还提供统一的生产工具,工人成为完全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与雇主形成了彻底的雇佣关系。由于生产工具的统一配备,因而常常需要在共同的地点集中劳动,于是形成了集中的手工工场。
[阶级结构变化]
材料四:城市中的手工业者和商人,享有新的契约关系赋予的权利,取得了特殊的法律地位,受到王室、教会的特许状和城市法的保护。商人巨贾又将大量的商业利润投入乡村,置办田产,采用新的生产经营方式。他们模仿大贵族的生活方式,与贵族联姻或成为官员,抬高自己的身份,其政治权利也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