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基本税制:中央苏区革命根据地建立以前,国民党反动派制定的苛捐杂税达数百种之多。毛泽东认识到必须废除国民党税收旧制,建立苏维埃政权领导的税收制度。因此首先提出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建立统一累进税制的思想。
(二)根本原则:毛泽东在领导中央苏区税收建设中,坚持对剥削富裕阶级征收重税,对劳苦群众阶层减免税收的原则,将纳税重担放在剥削阶级和富裕者身上,这种按阶级区别征税的思想在中央苏区的农业税中体现尤为突出。
(三)主要职能:随着革命战争不断深入,军政人员的扩大,苏区财政供给日渐困难。1933年,为打破国民党的军事和经济包围,临时中央颁布《关税条例》、《关税税率表》、《关税征收细则》,根据苏区需要的程度,对进出口货物按不同的税率征收关税。关税制度的建立有效调剂了苏区的物质供需,对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保证军民的物质供应起到重要作用,成为苏区开展对敌斗争的重要工具。通过一系列税收工作,1934年中央苏区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一半以上,成为苏区最主要的财政来源之一,为巩固红色政权和战争胜利提供了财力保证。
——《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税收思想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