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宋太祖鉴于“向者登科名级,多为势家所取,致塞孤寒之路”,造成以黄巢为代表的落第进士起兵反叛的历史教训,对前朝的科举制度进行了改革。首先是取士不讲门第,凡是粗具文墨的士人,不问贫富和出身,皆可应举。其次是废除“公荐”,以剥夺大地主、大官僚攫取科名的特权。还严密科举条制,考官实行锁宿和回避制,试卷实行封弥和誊录制,士人在科举中的黜落与否,一切以程文为去留。
——摘编自何忠礼《略论北宋前期的制度创新》
材料二:著自明年为始,嗣后乡会试,头场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二场试各国政台、艺学策五道,三场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考官阅卷,合校三场,以定去取,不得偏重一场。凡四书五经义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式,策论均应切实敷陈,不得仍前空衍剽窃。
——引自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