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体系是历史的产物。无论世界上第一个国家诞生于何处,受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根本性制约,它所能统辖的地理范围都是相当有限的,散布于世界各地的人们必然先后建立起为数众多的国家。由众多“分而治之”的国家为最高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国际体系,本质上是一个无政府体系,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是国家无能为力建立世界政府的相应后果。置身无政府国际体系的国家将始终面临多重结构性力量的作用:(1)同一国家疆域内人们基于共同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而相互认同,产生对自群体(本国人)的偏爱和对他群体(外国人)的疏离;(2)各个国家优先为疆域内社会的繁荣与福利而行动;(3)没有中央权威阻止拥有组织化暴力的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对他国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4)国家可以通过自己的积极作为增强自己的力量,从而改变与他国的力量对比关系,而国家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利益,也不得不增强自己的力量。这诸方面的合力决定国家间充满着不依单方意志为转移的竞争。国家间的竞争推动着上述诸方面的变化,他们的变化又赋予国家间竞争以新的内涵。
只要没有国家能将世界上“分而治之”的众多国家统合为一个国家,国家间相互竞争,尤其是大国间相互竞争的严峻局面就将持续下去。直接地看,国家间的竞争是彼此实力的比拼,无实力即无竞争力。而国家的实力在国家间的竞争中总是要被消耗的,一个国家,无论眼前的实力多么强大,都不足以保证在国家间的竞争中能长时间处于优势地位。长远地看,国家作为能动性主体,其实力的大小依存于能力的强弱,实力随着能力的变化而变化,对于国家间的竞争,如果我们关注的不是一时的成效,就需要从国家应对他国竞争的实力考察上升到国家应对他国竞争的能力考察。
随着中国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拥有超大社会规模的中国国力呈现相对他国更快的上升势头,中国在日益靠近世界舞台中心地带的同时,也置身于越来越激烈的国家间竞争,并面临现有大国特别是居于世界舞台中心的首强大国一环紧扣一环的围堵与遏制。从根本上讲,中国在国家间竞争中严峻乃至凶险的处境,不是自身可以避让的。如果不愿由他国主宰命运,中国的选择便不在于是否应对他国的竞争,而在于如何应对他国的竞争。加强国家应对他国竞争的能力研究,有助于推进中国应对他国竞争的能力建设,破解他国设置的困扰中国发展的迷局。
(摘编自黄清吉《论国家应对他国竞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