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是一个“命运共同体”。这里使用的命运概念,是指生命有机体所具有的一种不可改变的、必然的行为趋势、价值指向和最终归宿。生存是生命的天命,因而生存就是一切生命不可改变的命运。同样,如果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也就不能维持人与自然这个生命共同体的可持续生存。因此,人类必须顺势而行,尊重自然生命,保护自然,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看作是人与自然这一生命共同体得以保全的必要条件。
从古代的农业文明经过近代的工业文明到当代的生态文明,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一个历史的“否定之否定”的演变过程。这一过程,也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形成过程。
农业文明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自然为中心的。这种文明的主要生产方式是农业生产,而农业生产的基本特征就是它的“自然性”:这种生产是由“自然生命”直接进行的,因而是一种“自然性生产”——粮食是庄稼自己长出来的,而不是由人在生产过程中制造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庄稼”才是真正的“生产者”。农民在生产中的作用,只是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数量。在这种生产中,决定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的主要条件是自然条件。
工业文明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人类为中心的。工业生产的生产方式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从根本上决定了人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工业生产已经不是人对自然的顺从,而是对自然界的改造,从而创造一个在自然界本来不存在的“人造物”;整个生产过程都是由人进行的,人真正成为生产的主体,让自然服从人的意志。从个别人的观点看来,似乎“自动化生产”没有人的参与,仅仅是自然物(机器、电脑)在进行生产。而实际上,在生产中劳动资料的运动,不过是人的“过去劳动”在运动,因而是人的“过去劳动”在进行生产,生产的全部产品,都是人的劳动的结果。
在当代,我们所要构建的生态文明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现在,人们既看到了人类为了生存而改造自然的必要性,也重新认识到了维护自然生命系统的稳定与平衡的必要性。我们正在进行的生态文明建设,是对工业文明中形成的那种以人类为中心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否定,也是对农业文明的以自然为中心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否定,其中每一次否定都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在吸收对立面所包含的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克服对立、走向和谐统一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经过了否定之否定的曲折道路之后,我们要创建的新的文明,应当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在这种文明中,人与自然就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而不是争夺各自利益的敌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成为生态哲学的最为重要的价值。
但是,西方的生态学家们却沉浸在自然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争论之中,企图用农业文明时代的自然中心主义的生态意识代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意识。马克思曾经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黑格尔也说过,“妄想一种哲学可以超出它那个时代,这与妄想个人可以跳出他的时代,是同样愚蠢的”。我们当代所需要的生态哲学,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哲学。当代西方的自然中心主义生态哲学从根本上堵塞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道路,也使得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失去了存在基础。
(摘编自刘福森《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哲学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