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制用意,在用一个客观的考试标准,来不断挑选社会上优秀分子,使之参预国家的政治。此制的另一优点,在使应试者怀牒自举,公开竞选,可以免去汉代察举制必经地方政权之选择。在此制度下,可以根本消融社会阶级之存在。可以促进全社会文化之向上。可以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之兴味而提高其爱国心。可以团结全国各地域于一个中央之统治”。材料中“此制”的积极作用在于( )
- A、形成了公开、公平的合理性竞争机制
- B、消除了社会阶层差异,加速社会流动
- C、阻止了特权阶层世袭做官的传统模式
- D、适应了“大一统”意识形态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