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福建晋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成为国家乡村治理典型示范。
晋江市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该市制定一套自治章程,以“正在做的事”为中心,制定一批有约束力、有操作性的村规民约,发挥软法约束作用,打造“草根宪法”。同时还形成一套协商机制:强化群众在基层自治中的主体地位,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调解员、律师和社会各阶层力量,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人民调解员就出现在哪里”,打通化解矛盾纠纷“最后一米”。在反复的协商中,也增强了群众的程序意识、规则意识,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共同体。
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福建晋江市的做法是如何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