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个体农业经济难以适应国家工业化建设的新形势,迫切需要组织起来。1956年,我国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这为改善当时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以及增加工业化发展原始积累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后,为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革除了农业生产“大呼隆”和分配上吃“大锅饭”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为解决人民温饱和国家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成为当务之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了农民集体、承包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结合材料,运用人类社会基本矛盾和基本规律的知识,分析我国为什么要不断地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