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我国2021年1-10月我国电力构成(来源:国家能源局):
项 目 | 规 模 | 增 幅 | 备 注 |
电力 供给 | 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8亿千瓦 | 同比增长9.5% | 电力构成:火电73%、水电12.47%风电7.28%、核电5.04%、太阳能发电2.22% |
电力 需求 | 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4704亿千瓦时 | 同比增长13.8% | 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9.3%;第二产业增长13.1%;第三产业增长21.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7.5%。 |
注:①动力煤由2020年10月的550-600元/吨,上涨到2021年10月的1200元以上/吨②我国长期以来对电价实行计划管制(政府限价),对煤价采用市场化放开(随行就市),“计划电-市场煤”的现象长期存在。目前,电厂每发一度电,至少亏损0.1元(占电费价格的25%以上),火力发电企业经营状况极度困难,部分企业已出现了资金链断裂。
材料二:2021年11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都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现行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日录销售电价。为适应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需求,进一步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仍执行现行日录销售电价政策,各地要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