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节选)
材料二: 从前皇帝自称为天子,如果有人说皇帝是强盗,可以打倒,别人一定把他看作是疯子。孙中山就曾经是一个被人家看作是疯子的人。相反在辛亥革命以后,如果有人想做皇帝或者拥护别人做皇帝,一定也被看作是疯子。
——吴玉章《吴玉章文集》
材料三:辛亥革命后的10年成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黄金时代”。据统计,中国现代工业1914—1920年间的平均年增长率为13.8%,面粉、卷烟等轻工业年增长率超过了20%。
——摘编自《中国近现代史》
材料四:万户涕泪,一人冠冕,其心尚有“共和”二字存耶?既忘共和,即称民贼。……誓死戮此民贼,以拯吾民。
——孙中山《讨袁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