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这表明( )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作为地方性法规是其立法会产生的依据
②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拥有公布法律的职权
③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制定修改国家的所有法律法规
④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 A、①②
- B、①③
- C、②④
-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