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对施行30多年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作出修改,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写入法律。全过程民主,要求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法定程序,经过多次征求意见、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全过程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最初提出“全过程民主”写入法律的建议,全国人大修改组织法坚持把“全过程民主”写入法律,更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性和优势。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分析说明全国人大将“全过程民主”写入法律如何彰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性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