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美育,即审美教育,又被称为美感教育,也因为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而成为区别于德育、智育、体育、劳育的一种独特的教育形态。美育范畴认识的科学性和定位的准确性,不仅是美育研究和开展美育工作的逻辑起点,更关涉到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美育目标、体系建设等美育实施环节的依据和宗旨。
蔡元培提出:“一个完整强健人格的养成,并不源于知识的灌输,而在于感情的陶养。这种陶养就在于美育。”美育是以情感教育为核心,以生动形象陶冶人的性灵,怡情养性,使人具备把握客观世界的美的能力,进而形塑一个高尚纯洁的人格。审美是人类感性认识的丰富与升华,是一种脱离低级趣味的心理活动,当你感到“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的触动,或是生发出“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的慨叹,它就已经悄无声息地进入你的心灵,浸润着你的人格。意境其实就是中国传统艺术心物相通、情景交融创造出来的审美世界,更是人的心灵活泼泼的一种状态,是从世俗杂务中超脱出来的“思与境偕”“神与境会”的精神境界。也即是说,审美能力其实是一种与情感密切相关的内在德性。
美育不同于德育、智育、体育、劳育,就其本质而言,美育更加强调感通性与情感性。人处于世界之中,与他人、与万物交相往来,除了需要正确认识客观条件,理性把握对象的属性与特征之外,还需要有良好的感通能力与同感情怀。它能超越和突破某些语言、文化和历史的隔阂,或者群体、种族、国别的差异,达到更为普遍的交流理解。中国人常说“将心比心”,有一些东西并不是眼可见、耳可听,而是需要彼此的心意相通,有时人与物的相感亦如此,如“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说的就是这种美感状态。人们日常通过美育陶养心性,保持内心的活泼,避免麻木不仁,这是人与外界沟通达成理解的关键。
就其方式而言,美育更加强调具象性与实践性。具象性是美育的基本特征,美的教育通过具体可感、鲜明生动的形象打动人、浸润人,所谓“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摇荡性情,形诸舞咏,中国自古强调美育,也正因为此。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诗、礼、乐这些教化手段是中国古代美育的基本方式。诗三百中多虫鱼鸟兽草木之名,其意象与情趣对于人感受世界的生机、生意多有兴发之功;礼则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说法,人们依礼行事,通过仪式化的实践培育人内心的神圣性与敬畏感;乐则和顺人情,乐教足以调协情志,涵养人心。中国古代因此十分重视通过诗礼乐的感性陶育,培育出温柔敦厚的君子之风。而在新时代,我们具备更加多元化的美育形式和载体,这些也都是我们开展美育的重要手段。
就其目标而言,美育更加强调和谐性与整体性。在柏拉图看来,美本身需要有整体的协调性。朱光潜也认为中国古代礼乐教化中,乐的精神在和谐,礼的精神在秩序,内心和谐而生活有秩序,这才是应该追求的境界。美育具体实践中的艺术教育也同样如此,不论是绘画、舞蹈、音乐还是书法,任何一种形式都强调要素之间的整体和谐,这些形式的美育活动强化了人们的协调性和综合性素质的锻炼,有助于培养一个综合而整全的人。可见,美育不只是艺术教育,它的目的也远不只是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而是以美育人,陶养心性,健全人格。
(摘编自陶楚歌《美何以育人》)
材料二:
首先,我们应继续开展对“美是什么”这一本体问题的追问。“美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追问自柏拉图以来迄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变迁,美的本体的探索始终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互联网技术虽然也是通过视觉、听觉的冲击使受众获得感官审美享受,从而触发情感,达到美育效果,但由于技术或传播模式的限制,互联网技术尚且缺乏有血有肉的触感与全身心的浸润的真实之感,它所提供的,仍然是一种虚拟模式,而缺少心灵自由的愉悦,即深层审美经验。尽管这一浅层审美经验也可以使人的感官产生快感,但无益于提升自身的审美素养。但这一技术形式的变化也实实在在带来了新的生活样式与文化样式,这一新的生活样式与文化样式,将成为互联网美育的新内容。
其次,我们应建立对“美的标准”的重构探索。中央美术学院教授邵亦杨认为从国际视野来看,我国目前的审美或美育至少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我们的美本身不够简洁,太繁复,装饰性太强,有点土豪:二是太注重表象,而不注重骨子里的美感。从这两个现实问题来看,美育尤其是互联网美育最大的症结仍是要重构“美的标准”。李子柒的美仍在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将美好宁谧的自然风光与勤劳朴实的农耕生活融为一体,将四季幻化的自然风光、人民数千年来利用自然积淀而来的生存智慧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并充分发挥影像技术优势,打造出一幅美好生活的样本版图,唤起人们对于田园生活的集体记忆,传递出特立独行的青年对“美”的当下探索。
(摘编自李骏《美育应先“立美”》)